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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市(象山)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
发布日期:2025-12-26 18:02 浏览次数: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宁波市(象山)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:

项目名称:宁波市(象山)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

建设地点:宁波市象山县海域

建设单位:象山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 

公示内容:验收调查报告(公示本)、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

公示时间: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6日
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
验收意见.pdf

其他需要说明事项.pdf

验收调查报告(公示本)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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